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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贪污还是侵占?
作者:凌征虎 律师  时间:2012年08月12日
 村民组长占用补偿款 应以职务侵占罪论
案情:郑某是农村一村民小组长,他所在村庄的集体土地被政府征用。前不久,郑某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土地征用补偿款8万元被他人举报。请问郑某的行为构成贪污罪还是职务侵占罪?
答复:对于村委会成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吞数额较大的公共财物,法律另有规定。但是对于不是村委会成员的村民小组组长由于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其法律地位,所以在法律上是一个特殊的身份,不是国家工作人员。对其利用职务便利侵吞数额较大的公共财物的行为如何定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村民小组组长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明确规定:对村民小组组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村民小组集体财产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应当以职务侵占罪定罪处罚。